口角纠纷冲动“出拳”法庭调解当下“买单”
发布日期:2024年10月11日 03:56分
作者:呈祥集团
常言道“气是惹祸根苗”,现实生活中,总有人为逞一时之快而冲动“出拳”,并为此付出更大的代价。近日,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大绥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纠纷的案件。
年初,同镇的张某和李某在朋友的邀请下,聚在一起打扑克牌,在打牌的期间,两人因出牌问题发生了口角,气头上的二人越吵越凶,甚至演变成了“互殴”,张某因此受伤入院治疗,而李某也因打架被拘留了3天。出院后的张某第一时间找到李某,要求其赔偿自己住院期间产生的各种费用,李某表示自己已受到拘留处罚,不会再赔偿任何费用。为此,张某将其诉至法院,要求李某承担相关费用。
大绥河法庭调解员受理案件后,得知两人均有调解的意愿,只是都心有怨气不能“和平”交流,才导致赔偿事宜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。为促进双方当事人有效沟通,调解员决定采用“背靠背”的调解方式,在照顾原被告的“面子”同时与双方当事人摆事实、讲道理、说法律,劝导双方相互包容,遇到冲突不要情绪化,要冷静处理协商解决,双方当事人情绪缓和后均同意协商解决。
最终,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之下,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,达成调解协议,李某当场赔偿张某3000元医疗费和误工费,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,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。
法官提醒,因打架斗殴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,遇到矛盾纠纷一定要理性处理,打架并非解决矛盾的途径,牢记“打架没有赢家,打赢了坐牢、打输了住院”的道理,不要为“出小气”而付出“大代价”,任何事情都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去解决,发生矛盾三思而后行,依靠法治的力量解决纠纷才是正途。